第(2/3)页 他一直如此打扮,并不觉得不妥,如今大街上穿他脚下这种珍珠鞋的不止他一人,因为他们奉乞产珍珠,珍珠在他们这里并不是多值钱的东西,所以珍珠作为装饰品,随处可见。 大家为什么看他的鞋子啊? 就在程攸宁疑惑不解的时候,随心已经把他请到了正位上坐下,这座位是刚才的士兵特意让出来的。 随心则是坐在了程攸宁的身边,在军营就得守军营的规矩,要与将士同吃同住,不许开小灶,将军不可以,他这个太子也不可以。 所以从小就在军营里面混迹过的程攸宁,知道军营里面的规矩,伙房做什么大家就吃什么。 很快就有士兵给他们送上碗筷,早餐是稀饭和包子,还有一小盆煮好的狼肉。 肉盆里面有一把小尖刀,随心拿起刀,熟练的给程攸宁扎一块肉,程攸宁马上用手把扇子给自己的碗给遮上,“不饿,你们吃吧!” 那肉散发着浓郁的肉香,战士们一个个大快朵颐,吃的别提有多香了,这么好吃的东西,即使不饿他们也能吃下一碗肉。 太子就不一样 ,明显是不想吃。 程攸宁进屋的时候闻到肉香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。不过他就是心里抵触吃狼肉,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,也许就是随心说的那句‘狼肉比狗肉香。’ 总之程攸宁没有吃的欲望,这要是小野鸡,他一定来者不拒。 “不饿?我刚才都听见你肚子叫了!”随心说话喜欢直来直往,还想让这小孩尝尝这肉。 可站在程攸宁身后的乔榕一脸冷漠的说:“将军听错了,刚才肚子叫的是我!” 随心眼珠子一转,小孩心里想的都是什么,肚子叫难道不能在众人面前说吗? 矫情! 随心在心里暗骂:这小孩真矫情,和他小爷爷一个样子,挑剔。 第(2/3)页